心理辅导的基本原则(一)
心理辅导的基本原则
鉴于心理辅导的特点,在实践中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主体性原则
这一原则集中、直接地体现了学校心理辅导的本质特征。它的基本含义是,学生从始至终是主体,关于辅导工作的全部考虑,必须首先以学生为出发点。同时,要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
提出主体性原则的主要依据有两条。
首先,学校心理辅导的目标就在于追求学生心理健康的形成和维护。这是与一般传授系统科学知识的课程不同的。可以说,辅导工作与学生之间的内存联系较学校教育的其他科目要紧密得多,其内容不是按甘门科学的逻辑,而是按照学生特定年龄段的生活和发展的逻辑组织的,即以学生为主体设计的。离开学生主体,全部辅导内容便毫无意义——不可能想象在教师讲授和学生接受为主的特点将主体的要求提到了必须的高度。心理辅导的所有内容都要通过学生的主体活动,通过活动中产生的主观感受和体验进行。可以说,没有学生的主体活动,就没有心理辅导的有效性。
尽管心理辅导自身的特点为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条件,真正使学生成为主体仍然要凭借师生双方的努力、尤其是教师的努力才能转化为现实。就主体性教学原则实施而言,我们认为几条基本要求是必须做到的。
(1)教师所有的准备都要首先从学生出发。教师所选择的事例、安排的活动,都必须是学生所关心和熟悉的,是与他们的生活密切联系,能够引起他们注意和重视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不断体验并且逐渐相信心理辅导是为他们开设的,自己的确是辅导活动的主人。
(2)尽可能地提供和创造条件,使学生成为心理辅导中的“主角”,并让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也就是将学生的主体地位具体化,使学生“理直气壮”地倾诉心声、宣汇情感、发表意见……创造这样的机会,对于心理辅导取得成效极为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心理辅导活动完全不受教师控制,而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引导者、协调者的姿态主导,而不是强制的、径直式的。
(3)教师必须尽其所能,全面了解学生。教师不仅要熟知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应当将一般规律的认识具体化,直到学生的思想观点、兴趣爱好、行为方式、热门话师等。例如,他们目前最崇拜的歌星、影星,他们最热衷的体育赛事,他们认为最有风度的穿着,他们争相伟看的书籍……这当然不是说教师要无条件地迎合学生的喜好,事实上教师对此必须有自己的看法。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只有洞悉并且进入学生内心世界,才能引起他们的共鸣,获得他们的认同,教师的赞同或反对意见,也才可能博得他们认真的思考。在心理辅导过程中适时,适当地表现出对上述问题的“内行”,很容易令学生产生亲切感、认同感从而进一步考虑和接纳教师的意见。
除了熟知学生共同的年龄特征外,教师还要争取了解每个学生的独特之处。共性是通过个别差异才表现出来的。对每个学生来说,都需要教师的理解、关心、信任与肯定。对每个学生的了解,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开始。离开每项个学生的主体性,心理辅导以学生为主体便成了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