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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单考硕士生外,其余(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为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5、报考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 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者,并要提交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和学历证书复印件方可 报考(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笔试)。
6、报名:考生可在全国各指定报名点报考我校任何专业。报名期间,各报考点一般有全国各招生单位简章供考生查阅。报名与考试地点一致。有关考生报考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高招办咨询。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文凭)原件,经报名点老师验证后方可报名。
7.计划外自筹和委培研究生的录取、毕业文凭和费用、待遇:凡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将会事先征求考生意见,若本人愿意,可择优录取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计划外研究生在培养上与计划内研究生完全一致,凡培养合格者,均可获得与计划内研究生完全一致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计划外研究生与计划内研究生不同的地方体现在: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国家生活补贴等待遇,品学兼优者可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计划外自筹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6000(艺术类9000),计划外委培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7200(艺术类9000)。
8.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开出版发行,考生可以在各大综合性书店购买到,或到一些高校的书店购买。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在一般书店都可以找到。我校可提供前一年的各专业考试试题,在每年的9月下旬至12月提供。每年10月至12月左右,我们将组织政治、外语公共课考研辅导班,具体请留意我们的网站。
9.持各级党校本科毕业证的考生报考:持各级党校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只有持国民教育的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1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达到我校基本分数要求下择优录取。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享受国家计划内(公费)待遇。
11、报考艺术类各专业:报考我校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均可以在全国各地的报名点报名,并在报名点参加公共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术科考试在我校进行。
12、我校对困难研究生的政策:自2001年开始,我校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目前还有自费生学费项目贷款。另外,我校还会对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发放特困补助和一些临时性的困难补助,或提供助管、助教、助研的岗位以补贴困难研究生的生活。
13、在校研究生可以享受的奖学金:我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立了曾永裕奖学金、学术华藏奖学金、《羊城晚报》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曾永裕奖学金的研究生还可以参加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曾宪梓奖学金”的评奖。教育科学学院的研究生还享受“田家炳专项教育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