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师、心理督导师、营养指导师、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大学生职前培训项目
征集培训机构
心理辅导师、心理督导师、营养指导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大学生职前培训项目由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委会推出。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委会是全国性的二级行业协会,登记机关为国家民政部,中国保健协会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部。 以上培训项目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管理方式,由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委会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培训机构严格审查资质后委托培训。培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自行开展培训业务,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收益。这种运作机制既保证了管理的规范性,又保证了运作的灵活性。 被委托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2、具备或能组织落实开展培训所需的设备及教学场地;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4、具有熟悉专业业务的骨干员工,从事专业培训不少于3年。 申请培训机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培训机构申报表;2、法人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简介。 申报与审核程序:1、将上述资料报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2、经审查合格后,即可开展培训工作。 凡有意合作的单位请将上述资料报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委会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6号院1号楼804;邮码:100039;
电话:(010)68173018、51292863、86306288
联系人:张怀礼老师
Email:xlbj2008@163.com
QQ:717637166 228186536
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委会 500)this.style.width=500;" border=0>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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